我是在今年北大法学院诉讼法专业考研面试中被淘汰的一名自考生。
首先请允许我做一下自我介绍。
1992年初中毕业,因家境贫寒和父母的反对不得不放弃读高中,而考了中专。其实这可能也怪我自己,因为那时中专的分数很高,录取线要比重点高中高出几十分,如果当时自己考得分数低一点,上不了中专,也就不得不上高中了,如果运气好或许也能考上大学。
也许是命苦吧,偏偏就考上了中专。说来还真有一次读大学的机会——在读中专的时候可以被保送到浙江大学,还是因为家境不好,承担不起每年几千元钱的学费,而被迫作罢。对于我来说不能读高中上大学总有些不甘心,于是1994年参加英语专科的自学考试,1995年8月获专科学历。1996年中专毕业后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做技术员。1997年参加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2000年获本科学历。同年以273分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获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我不想说我有多么刻苦,多么努力,更不敢说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只是想说我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2003、04、05年,我连续3年参加了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在此期间确实在北大吃了不少、喝了不少,不过除了朋友请客之外都是自己花了钱的,而且还要多交15%的餐饮管理费,
“蹭课”的时候,也认识了一些北大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对我没有任何偏见,并且给了我很多支持和帮助,我也期望有机会回报他们。
今年我有幸进入复试,并选择了诉讼法专业刑事诉讼方向,却因面试成绩极低,只有10.4分(总分100分),导致复试总分不及格(其中复试笔试63分)而不幸被淘汰。
本来想被淘汰也就被淘汰了,郁闷在所难免,不过也无所谓,还可以再考嘛。可14日看了新京报的报道,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场“风波”。在此,想将我参加考研复试中与此次“陈瑞华被指侮辱自考生事件”有关的情节向大家作以介绍。
我的复试全过程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规则,考研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20%+面试10%);
根据此公式:初试相差10分,折算成总成绩相差1.4分(1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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