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职硕士、博士招生简章(北京班)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现有在职教职工5975人,其中院士5人,长江学者3人,楚天学者3人,国家、省部级专家7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8人,教授499人,副教授1089人。学校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3765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548人,外国留学生151人。 学校拥有本科专业77个,硕士授权点13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授权点6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2个,省部级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6个。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资源与环境学科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现有矿业工程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矿物加工工程、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和环境工程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为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学校面向全国招收2007年安全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和矿物加工工程在职博士、在职硕士,报考我校的在职硕士有三个区别于其它学校的特点:1、硕博连读;2、学费低廉;3、先读后考。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在职硕士招生
一、 招生领域:
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矿业工程
二、 主要研究方向
安全工程主要研究方向:系统安全分析与评价;地下空间安全;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技术;防火与防爆工程等。
环境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固体废物处理利用;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环境污染化学与新型环保材料;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等。
矿业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岩石力学与工程;爆破工程;安全工程;矿物材料;矿物加工工程;二次资源开发利用;矿业工程管理;矿业经济等。
三、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环境工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课程设置除自然辩证法、英语等公共基础课程,各领域分别设置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四、学位授予
通过国家联考及学校组织的相关考试取得学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
五、报名须知
a) 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b) 考试与录取
(1)参加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试内容包括英语、数学、逻辑及语言表达。为了GCT联考的通过,资环学院与中国GCT联盟(水木艾迪)联合在北京等地区开设考前培训班,确保学员顺利通过GCT考试。
(2)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GCT考试之后到校本部或资环学院北京工作站咨询具体时间。
(3)由武汉理工大学综合GCT统考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自主划线录取。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大约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http://www.cdgdc.edu.cn公布为准)。
根据国家“学位中心”的有关精神,工程硕士的GCT联考成绩两年有效。我校接受持有2006年GCT联考有效成绩的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或外校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参加2007年资环学院的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合格者可录取。
c) 授课地点,在北京授课。
d) 对特殊学员,可以先参加听课学习,再参加GCT考试。
六、学习年限及学费
学制2—4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5年。根据国家关于工程硕士培养的收费标准,工程硕士的学费为2.5万元,先参加跟读的学员缴纳学费15000元,其余学费通过联考后补交,报名费200元。
在职博士招生
一、招生专业:
安全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二、主要研究方向
安全工程的主要研究方向: 系统安全分析与评价、电子信息系统安全、能源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工程安全、环境安全、地下空间安全、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技术、防火与防爆工程、项目安全 评估、物流安全、行业安全工程与管理、行业安全工程的经济性分析、行业安全体系建设等。学位申请人也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选择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相关课题作为研究方向。
环境工程的主要研究方向:固体废物处理利用、水污染控制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与环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环境评估、循环经济与环境、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物流与环境关系、环境污染化学与新型环保材料、楼宇建设与环境评价、市政规划与环境管理、能源消耗与环境关系、行业环境管理、环境经济等。学位申请人也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选择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相关课题作为研究方向。
采矿工程的主要研究方向:岩石力学与工程、爆破工程、煤炭开采与综合利用、油气开采与综合利用、再生能源梯级利用工程、循环项目综合利用工程、矿山生态恢复、矿业工程管理、信息技术在矿业中的应用、矿业经济等。学位申请人也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选择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相关课题作为研究方向。
矿物加工工程的主要研究方向:矿物加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物加工生产过程的技术改造、矿业技术经济、信息技术的应用、矿物加工过程、再生资源利用、资源规划与管理等。学位申请人也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选择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相关课题作为研究方向。
三、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选修课主要依据学员论文研究方向进行选择。学校鼓励学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提倡跨学科攻读博士,以利学员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潜在的交叉性问题上更快更好的发挥作用,推动我国经济更健康发展。
四、学位授予
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录取程序,完成博士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博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
五、报名须知
1.报考基本条件
(1)在职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管理教学的教师,或科研院(所)的研究、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2)获硕士学位并工作多年;(3)工作业绩突出。
2.资格审查
由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登记与材料审查,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3.培养方式与相关要求
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按照规定的课程设置由学院指派专家讲授,此阶段跨度时间需要1-1.5年的指导下完成,(累计集中学习时间30-40天,主要在北京、武汉利用周末和假期授课);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根据学员确立的研究命题,在导师(学员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的指导下完成,时间大约在2-3年。
4.学位审批
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的审批与在校博士研究生相同。
5.计划招生人数与地点
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在职论文博士学员,只在北京开班。
6.学费标准与方式
依照规定,论文博士培养的人数严格控制,学费为4.5万元/人,在录取通知书下达7日内一次性汇至武汉理工大学帐户(按学校有关规定,论文辅导和答辩时所发生的费用不在其中,对录取的学员收取报名及资格审查费800元)。
六、联系方式
北京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华杰大厦5c1室。
邮编:100098,
电话:010-62114832,66232816 13522893398 联系人:程昌波老师
电子信箱:whutbj@163.com
武汉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430070
电话:027-87885647 、13006319073
联系人 :周洪文老师
电子信箱:zhwzh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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