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巨头用工四大问题
干一小时的收入还买不到一杯可乐;久久拿不到本该拿到的劳动协议;工作4小时才能无薪休息15分钟……这一幕幕不可思议地发生在国际知名的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店。
两个多月来,本报多名记者和实习生“卧底”麦当劳、肯德基和必胜客,发现这些快餐店在用工方面涉嫌违反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工资水平远远低于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一
兼职工资远低最低标准
1月19日起,本报记者和实习生分别来到位于石牌天河购物中心麦当劳分店、环市中路麦当劳宝山分店、海珠区肯德基赛博餐厅及岗顶必胜客等多家国际知名快餐店应聘,并很快成为了快餐店的兼职工。
天河购物中心麦当劳是麦当劳集团在广州开设的第十九家分店,编号为1019。本报女实习生阿诗(化名)从这家分店的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这家麦当劳有十年的历史,是广州唯一一家十年来一直保持日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的餐厅,辉煌时期甚至排在广州麦当劳销售榜第三名。
阿诗应聘时,该餐厅的副经理陈伟伸出四个手指说:“你们的工资是每个小时4元钱,同时还有每小时1.3元的补助。”
这就是说,阿诗每工作一小时,将会得到5.3元的报酬。
| 相关热词搜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