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中提到取消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的政策受益面窄的问题,主要是原来对农民工的身份认定严格和统筹学校较少。为此,《意见》指出,简化农民工子女身份认定程序,即凡具有农村户籍、持有在厦暂住证和与在厦用人单位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外来员工子女认定为农民工子女。这也意味着今后不再像以往那样,要求劳动合同须经劳动主管部门鉴证和缴交社会保险证明,受益面扩大后,在厦经商的农民工子女也将免却就学之难。
统筹安排进入公办校的免收借读费
《意见》说,凡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一律免收借读费。自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起,所有在公办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经身份确认后可以不再缴交借读费,此举将使其真正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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