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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将向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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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将向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

孔德胜

   兰州321 据《兰州日报》报道:从即日起,甘肃省教育厅将向省内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督察学校的办学质量,落实法人财产权,投入学校的资金要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并过户到学校名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这是320,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悉,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民办高校应依法严格执行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退费办法。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按规定予以公示。各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写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依法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备案,未经省教育厅统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对招生管理混乱,扰乱招生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省教育厅要责令其及时整改,视情节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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