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办高校学生将可查询本人学籍信息
为严格规范民办高等学校2007年秋季招生管理,11日,省教育厅出台了规范我省民办高等学校2007年招生的意见。今后,民办高校出省招生人员须登记造册,并经督导专员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对外宣传须明确学生学籍
民办高校在刊登2007年秋季招生章程时,须明确未经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自主招收的自学考试助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各类技能培训属非普通高等教育。严禁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和采取支付生源组织费形式组织生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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