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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特殊考生享照顾政策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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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张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今天公布了今年高考特殊考生投档时可享受的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此外,艺术特长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所报考学校提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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